国家农业保险改革探索(二) 当前我们国家的农业投资市场前景很好,许多农业项目的投资市场利润很大,我国农业可容纳的投资空间极其巨大(注3)。如果能够把对我国农业投资造成很大影响的农业(自然)风险由国家财政承担,即由国家通过对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承担全部的农业风险造成的损失。因而,商业性的保险公司对农业投资的保险积极性就会大大提高,这将大大提高银行和金融业对农业投资(贷款)的积极性。 特别是,如何解决给国家农业投资造成很大损失的管理体制问题,是非常急迫的,必须找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如果能够把国家对农业投资的财政资金更多地使用在对农业的商业贷款的保险,非政府的农业投资,国内外民间对农业的投资和保险,可以大大减少国家农业财政的负担,同时可以大大提高商业化的对农业投资的积极性,使国家农业财政资金发挥金融杠杆的作用,大大提高国家农业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按照计划经济的模式,农业风险仅仅是指家庭农业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风险,即自然灾害对家庭农业的风险影响,国家农业财政对农业的投资不用考虑风险问题。因此面对千千万万个农村家庭生产单位,国家保险机构无法满足这些分散的千变万化的保险需求,国家的农业保险机构无法承担如此巨大的管理成本,因此只好放弃农业保险业务。因此我们应该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建立新的国家农业保险体系,改变以前的传统做法。 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农业风险可以分成许多不同的类别,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农业的市场风险。从保险对象分类,可以分为农村传统家庭经济的农业风险,和农业产业化农业规模化生产的农业风险。农村家庭经济的规模化和企业化发展需要大量农业金融资本,非农民非农业对农业生产的投资积极性非常高,这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系没有遇到过的现象,也是我们传统农业保险模式没有遇到过的现象。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在呼吁对农业的投资,但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增加对农业投资的潜力实在有限,中央和地方财政都人心于城市化发展,都把对农业的投资视为畏途。一方面国家财政很难增加对农业的投资,一方面国家各级政府和国家银行又害怕承担对农业的投资(银行贷款)的风险,都热心于城市的房地产开发和投资。 由此可以看出最实际可行而且有效又简单易行的方法,不是增加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资,不是对农业管理部门的机构改革和管理制度改革(这些当然必要而且不能停止),而是在已有的财政规模内进行操作方法的调整,适量集中一些国家农业财政资金用于对非政府的农业投资和农业商业贷款的保险,以此推动和鼓励民间资本对农业的投资。 如果国家财政资金能够大力支持民间的农业投资和农民为发展农业产业化而向商业银行借贷,用国家财政资金为民间的农业投资和商业贷款进行保险,必将吸引大量民间资金投入农业,这是解决我们国家农业投资的最有效途径。 同时加强对国家农业保险政策的宣传,让更多人知道农业投资的前景和农业投资的潜力,宣传国家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吸引大量市场资金进入农业领域,这样做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之,要走出增加农业财政的死胡同,要从市场经济规律中寻找有效的方法,采用金融杠杆的方法,想方设法用有限的国家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的市场资金参与我国的农业投资。 注1:陈锡文:尽快农村经济发展对社会和谐有重要意义 2007年10月19日 注2:提高农业支出在整个财政支出的比例 2006年04月16日 新华网 注3:农业产业化投资 何念民 2006年11月20日 国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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