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军 窦景云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种子管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办《意见》)的落实,使我国种子产业有了飞速发展。面对新形势,作为基层县级种子管理站,应由过去单一的行政执法,逐步走上管理和服务并重的轨道。
1依法行政。强化市场管理 根据《种子法》和国办《意见》,种子管理机构要做好种子工作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和质量监督责任。
1.1 大力宣传种子法律法规 通过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1.2严把种子生产、经营准入关 推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剥离出去,通过改制重组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按有关要求,认真审核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资格,对资质条件不再符合发证要求的,要依法撤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核发权限范围内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1.3以质量管理为重点,加强种子市场监管 加大生产、经营种子质量监督力度,认真落实种子标签制度,堵塞虚假宣传及假劣种子流通渠道,严把种子质量关,保证农民使用安全种子;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品种管理,严禁推广未经审定品种,同时做好新品种保护及试验示范工作。
2利用管理手段,强化服务功能
2.1 做好种子基地和种子企业的协调工作 由于土地承包分散经营与种子生产集约化、规模化特性的矛盾及其他因素影响,在种子基地落实中存在很大困难,需要种子管理机构协调解决,使种子企业和基地农户达成一致意见,并监督双方履行种子产销合同,执行种子生产操作规程,保证种子质量,保护企业和农民合法利益。
2.2争取项目资金投入,扶持种子产业化发展 现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种子管理机构要把握机遇,争取优粮工程项目和种子工程项目。通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种子繁育基地,提高种子生产能力和种子检测手段,增强新品种和新技术辐射作用,更好地发挥为企业、为农民、为产业服务的功能。
2.3开展种子质量检测和新品种示范推荐工作 县级种子管理站检验室应创造条件,配备必要的种子检测设施和持证检验员,通过省级计量认证,为政府监督检验和社会需求提供种子质量检测服务;大力引进和推荐优良农作物新品种,推进高产、优质、专用、高效品种的推广和应用;同时建立和实行“缺陷种子召回制度”和“退化品种退出制度”,使品种使用科学化、制度化,追求最大效益。
2.4组建县域种子协会,实行行业自律 县级种子管理站要利用自身优势,牵头组建种子协会,给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搭建沟通、合作的平台,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行业自律,这是产业发展的要求,也是国家政策的要求。实践证明,通过种子协会为会员提供政策咨询、技术培训、信息交流和协调服务,将有效地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 |